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学术型)

最近更新时间:2023-03-24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号)、《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考),现就综合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招考工作。我院招生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单位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招考工作。

二、综合考核

(一)资格复审

各系在综合考核前应对考生永久居民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复审。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应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每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3.各系负责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各系在综合考核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拟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4×0.5+综合考核成绩×0.5),并结合考生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系应该对拟录取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审查,若发现可疑情况,应组织专家组进一步审核鉴定。

四、体检

考生应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向报考系提交体检报告单。具体标准和要求参照当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拟录取名单中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各系应第一时间告知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并于430日前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未尽事宜按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网址:http://sm.xmu.edu.cn/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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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会计学系

潘老师

+86-592-2186226

smgraduate4@xmu.edu.cn

企业管理系

阙老师

+86-592-218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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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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