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最近更新时间:2009-08-12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现有经济学系、计划统计系、财政系、金融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和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等8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拥有1个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试验示范中心,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设有11个本科专业,25个硕士专业,25个博士专业。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最具影响的经济学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之一。财政学、统计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5个二级学科,先后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又双双被教育部批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近年来,我院在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规范化和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对研究生教育的要求,我院决定从2010年开始,进行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即将硕士研究生区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大类型。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主要培养适应教学科研需要的高级学术人才,着力提高其理论素养及学术水准,进一步缩小与国际水准的差距,同时提升其对中国国情的研究分析能力;应用型研究生主要培养企业经营与宏观经济管理需要的高级应用人才,注重增强其从事高层次实践工作的能力。两类研究生在培养模式、目标定位、课程计划、学制管理、毕业设计等要求上,都有所不同、各有侧重。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录取

两类研究生分别确定招生名额,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确定复试分数线。

两类研究生分别按系(所、中心)确定录取名额,两者之间的录取比例大致为12,即学术型约占1/3。(各系、所、中心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上录取线的考生在复试之前必须填写《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分类复试录取志愿书》,各系(所、中心)分类复试,分类录取,不相混淆。

(二)学制

均为3年。

(三)专业

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课程设置

两类学生适用不同的课程体系与内容。学术型研究生将进一步加强对理论基础和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丰富现代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内容,适当提高难度,同时加强或新开设经济学说史和当代中国经济问题研究等课程。应用型研究生在保证现代经济学应有基本理论水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应用型课程和高层次实务课程训练。

(五)培养模式

两类研究生分别采用不同的模式培养。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在沿用现有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提高深度和难度。除课程深度和难度提高外,还要求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CSSCI来源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应用型研究生实行新的培养模式,除了本校老师之外,还将外聘具有一定理论素养而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人才担任有关课程教学或副导师,采取多种形式,开辟适应应用型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第二课堂”教学,改进和加强应用型研究生的实习制度。

(六)攻读博士

学院实行“提前攻博”制度,每年各系(所、中心)将通过统一标准的筛选和研究能力的考核,从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优秀学生,通过获得“提前攻博”资格,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未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学术型研究生,本院应用型研究生以及校外院外生源,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通过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方法进行选拔。

博士入学考试的要求与水准,按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和难度设定。

(七)学位论文

按照国家的研究生培养条例,两类学生都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基本上按照现有标准来要求,应用型硕士研究生论文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报告。论文的内容应是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规范方法的体现,要求有自己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八)奖学金

在学校奖学金制度的大框架下,在不突破学校给予学院奖学金总额的前提下,由学院自主统筹安排现有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额度,奖学金以系、所、研究中心为单位分别确定,奖学金指标优先分配给学术型研究生,余下指标再分配给应用型研究生。同一单位的学术型研究生的奖学金等级一般高于应用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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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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