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学硕士调剂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和精神,2023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若干专业按照如下安排接收调剂。
一、调剂专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财税法学(中国税法方向)。
二、基本要求
(1)符合《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调剂条件;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校内调剂,从已进入2023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名单的考生(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除外)中进行调剂;
(4)若经以上调剂安排,仍无足够的合格考生数满足招生计划,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5)调剂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参照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录);
三、调剂程序
本轮调剂从已进入2023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名单的考生(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除外)中进行调剂。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4月3日(周一)上午9:00前提交至B122黄老师处;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4月3日(周一)上午10:00左右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3)4月3日(周一)上午11:00前,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
(4)4月3日(周一)下午14:30-16:30,笔试;下午17:00开始,面试;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5)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6日左右开放);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生选拔规则
根据调剂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参加调剂复试(1:1.5差额复试)。
五、联系人
黄老师,电话:0592-2185891,电子邮箱:752813752@qq.com,联系地址:法学院B122。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