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2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我院2022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计划 | 其中推免生 |
法学理论 | 8 | 3 |
法律史 | 4 | 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6 | 2 |
刑法学 | 5 | 3 |
民商法学 | 13 | 7 |
诉讼法学 | 4 | 2 |
经济法学 | 8 | 5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2 | 1 |
国际法学 | 10 | 4 |
财税法学 | 6 | 3 |
海洋法学 | 5 | 2 |
少民骨干 | 1 | 0 |
财税法学 (国际税法方向专项) | 10 | 0 |
注:财税法学(国际税法方向专项)为专项计划。
2.复试分数线
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我校2022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1:1.5(上线生源不足除外)。
复试名单详见厦门大学法学院官网。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一)须提交的电子材料:
1.考生本人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告知书》(2022法学硕士版);
2.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二)须寄送的纸质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体检表。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意: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方式和要求
1.复试内容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
(3)外语测试,10%;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的方式通过笔试进行考核。
2.复试不提供参考书目,复试范围以报考专业为限。
3.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具体查看《厦门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考生随会参会指南和注意事项》。
4.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30%。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及调剂时间
(1)调剂专业:法律史、诉讼法学、财税法学(国际税法方向专项);
(2)调剂申请接收时间: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调剂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校内调剂,从已进入2022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调剂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4)若经以上调剂安排,仍无足够的合格考生数满足招生计划,本院将从报考2022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厦门大学法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若经以上调剂安排,仍无足够的合格考生数满足招生计划,本院将从校外考生调剂,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6)各专业接收调剂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调剂程序
(1)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要求参加调剂复试,按照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4.调剂生选拔规则
根据调剂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参加调剂复试(1:1.5差额复试)。
从校外考生调剂的选拔规则,见另行发布的各专业接收调剂的具体办法。
5.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2-2185891,电子邮箱:752813752@qq.com。
财税法学(国际税法方向专项)联系人:董老师,2187715,电子邮箱:dongxiaoqing@xmu.edu.cn
五、录取
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免试推荐生已经复试过,故本次不再组织复试。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