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19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办法

最近更新时间:2018-09-30

厦门大学是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和985高校。厦门大学法学院是1998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第二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18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正式发布,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在此次水平评估中位列A-。厦门大学法律硕士课程教学主要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骨干教师承担,同时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承担部分实务性课程的教学任务,优秀的教学质量广受社会好评。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由厦门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 招生计划、专业

预计招收70人,包括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和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

(最终的招生计划以我校招生办下发的计划文件为准)

  •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9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 本科专业要求

(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 现场确认

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1. 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单位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1)时间:2018年12 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2)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3)考试科目: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① 101 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398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498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① 101 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397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

(4)参考书目: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1. 复试:待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复试前会在学校研招网和法学院网页公布)。

  • 教学地点及其他

    非全日制学生进行不脱产学习,不转户口,不转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习时间采用周末(周五至周日),教学地点为厦门。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住宿自理。

  • 收费标准

5.4万/全程 (不含住宿费、教材费),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学费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 考生考试咨询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学院负责报考专业具体问题及复试安排。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 : 0592—2186991,E-mail:kangxiaoning123@163.com

网址 :http://law.xmu.edu.cn/home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学校、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学校和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本办法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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