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8年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8年厦门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
1.调剂专业: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2.调剂名额: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约22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约11名。
二、申请调剂对象
1.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对象
原则上报考我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没有进入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名单(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1:75分,专业2: 75分,总分:315-346分)的考生。
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对象
原则上报考我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没有进入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名单(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1:75分,专业2: 75分,总分:315-349分)的考生。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录取规则
1.根据调剂申请者所在专业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参加调剂复试(1:1.5以内差额复试)。
复试成绩权重占4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参照【2018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行。
四、调剂程序
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8年3月13日12:00前发送到kangxiaoning123@163.com邮箱。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3月14日15:00前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复试时间
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资格审查;
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4:30面试。
六、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学费较高、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将档案和户口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标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厦门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5.4万元/全程,学制 3年。
七、联系人
康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6991,联系地址:法学院B320。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9日
附件:
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