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6年知识产权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6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若干人
2.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若干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接收原报考范围为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生;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接收原报考范围为法学硕士的调剂生。
(2)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凡参加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法律硕士(非法学)国家复试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要求:凡参加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法学专业国家复试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从校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985”工程(含分校)或“211”工程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接受申请。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内容: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附件1《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6年3月13日之前发送至我院公共邮箱:ip@xmu.edu.cn,并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92-2182729;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厦门大学法学院C215室
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具体复试办法和招生简章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和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网站。
六、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