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录质量;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进行线下现场评分。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学院成立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并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
三、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在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经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复试比率为1:1.3,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名单已另行公布)。各专业复试人数(即统考生招生计划乘以复试比率)如出现小数的,小数统一进位(例如:5.1则按6计算);各专业复试最后一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 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1 | 环境科学 | 50 | 50 | 70 | 80 | 311 |
2 | 环境工程 | 50 | 50 | 70 | 80 | 340 |
3 | 环境管理 | 50 | 50 | 70 | 80 | 308 |
4 | 生态学 | 50 | 50 | 80 | 80 | 361 |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审查,凡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xmu.edu.cn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该材料暂不提交,待确定录取后连同体检表通过快递提交)
2.《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打印并亲笔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请登录学信网查询验证,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电子版;
5.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电子版;
6.身份证电子版;
7.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电子版;
8.考生自述表(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xmu.edu.cn下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9.考生个人简历(仅限1张A4纸张单面之内,WORD或PDF格式,内容不限);
10.考生个人PPT(仅限12页之内,主要介绍本科学业情况、学习成绩、科研经历、学术成果、获奖情况、读研计划等);
11.体检表(注:该材料暂不提交,待确定录取后,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快递提交;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要求请登录厦大招办网站查询);
12.除上述材料之外,如果是以大专学历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大专毕业证书电子版、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课程成绩证明的原件和英语四级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电子版;如果是退役士兵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仅限PDF、JPG或DOC格式,一种材料一个文件,务必完整清晰,文件命名格式:编号-报考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2-环境科学-张三-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9-环境科学-张三-考生个人简历。
请将2-10材料电子版依序排列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于5月9日发送至cee@xmu.edu.cn,压缩包和邮件题目命名格式均为:报考专业-姓名,如:环境科学-张三。
诚信考试承诺书(须签名)、政审表(须按要求密封盖章)和体检表纸质版须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通过快递顺丰或EMS寄至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A208,邮编:36100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2-2880259)。
(三)复试办法
1.推免生(含夏令营推免生)之前已经复试并录取,不再参加此次复试;其他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含已参加我院2019年夏令营的统考生)必须参加此次复试。
2.同等学历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3.复试将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使用“随会”系统),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4.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内容和方式: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复试方式及占复试权重 | 备注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 |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 面试(50%) | 具体内容和形式不限,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范围 |
实验能力考核 | 面试(35%) | ||
英语能力考核 | 面试(15%) |
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体检
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要求请登录厦大招办网站查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50% + 实验能力考核×35% + 英语能力考核×15%
2.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3.各项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复试日程安排
1.网络测试
5月12-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
5月14-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调剂与录取
(一)调剂
我院暂不接受院外调剂,个别专业(方向)如可录取生源不足将优先从院内相近专业复试考生中,综合考虑考生成绩、综合能力、业务素质和个人意愿等因素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政审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巡视督查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92-2189829。
2.本实施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环境与生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