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最近更新时间:2013-03-23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需要调剂的专业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01实验流行病学



02传染病流行病学



03生物制品



04环境流行病学



05慢性病流行病学



06统计方法及其在生物医学领域中的应用



11转化医学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1海洋环境与健康及其健康促进研究    02职业肿瘤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研究    03肺癌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研究






















   
政治
外语
卫生综合

总分
接受调剂名额
医学[10]
40
40
150

300
7-9个
 
  二、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2)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注意: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原则上要求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3)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或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5)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上我校网站下载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我院办公室(传真:0592-2181578);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招生办复审;
  第三步 招生办 复审;
  第四步 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名单约为3月28日,发完调剂申请表的同学情耐心等待);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上填报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四、录取
1)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2012 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到我院的优秀硕士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将100%获得与特等奖学金相同资助额度的资助。
 

如对调剂相关信息有疑问,请致电0592-2880610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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